最动人,莫过喧嚣红尘。

书生姓孙.叁

看了三篇你们也不会发现结局规律【叉会儿腰】

地月系:


独立成篇,编号只代表是一个系列。
最后一篇试阅★剩下的七篇就不发啦 一并收录入战三O的权逊小料中。


我叫孙权字仲谋。目前是个书生。
昨儿个我跑街上买笔,捡到了一块打火石。
也不能算是我捡到的。
因为这块打火石……
正不啷当砸中了我的脑袋。
我哥比较迷信,他听了我嫂子公瑾哥的话,让我好好保管,说不定有什么奇迹。


奇迹出现了。
我发现这块打火石,实际上有个打火石精。
当他的实体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居然没晕过去,可能是潜意识告诉我不能倒下。
其实这个打火石精也不是恶意吓我,他只是一摔,摔了出来,回不去打火石里面了。
因为在陆家巷捡到,我姓孙,走着走着碰到他。所以我给打火石精取了个名字,叫陆逊。


想看陆逊照顾我起居,然后和我一起走向人生巅峰的朋友们可能要失望了。
陆逊不是田螺姑娘,他是正宗打火石精。


你问我打火石精会干什么?


放火呗。


所以我家的炉子,他生。而我家的饭,我做。
人妖搭配,干活不累。
真香。


陆逊老是一边嫌弃我一边给我烧火,他说虽然他是打火石精,但是放火也是要消耗功力的。
打火石精消耗完功力,也是会消失的。
我老觉得他在唬我,不过我宽宏大量,不和他计较。
毕竟我一直一个人住,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已经很久没吃过自家的热饭了。
陆逊笑话我孤家寡人一个,我耍流氓,说不是有你了嘛。
有你就好。
陆逊生得白,脸一红起来,特别明显。
我忽然发现我那些书白读了。
什么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全都想不起来了。
我拉过陆逊,吻住了他的唇。


陆逊没拒绝我。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开头说过了,我是个书生,书生这种生物,天生就要上京赶考的。
一路上风平浪静,我也凭借我优良的学识一路杀到了殿试。
直到那天我回到下榻的旅店,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是陆逊拉着我在走。
我的身后一片炙热,陆逊的手却冷得吓人。
粘稠的暗红色液体从他的手臂滑落下来。
陆逊说,有人想杀你。
陆逊说,寡不敌众。
陆逊说,对不起,他撑不下去了。
陆逊说,我喜欢你。


我又变成了孤家寡人。


乡里人听见敲锣打鼓声,都涌出来看我。
新晋的状元站在他们面前,手上紧紧抱着一个包袱。
左邻右舍七嘴八舌讨论着包袱是什么价值连城的稀罕宝贝。
我打开包袱给他们看。
一块碎了的打火石。

评论
热度(51)

© 狙击手十伤 | Powered by LOFTER